日前,浙江湖州6岁男童唐锦源(化名)被家门口一只黄狗咬伤。9月18日凌晨,在距接种第四针狂犬疫苗还有2天时,唐锦源离世。据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和计生局诊断报告,男童是因为狂犬病发作去世的。男童父亲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仍在和“狗主人”协商赔偿事宜。
9月5日晚8点左右,唐孟带着两个女儿和儿子唐锦源(化名)在家门口的路上玩耍,儿子被一只突然冲出的黄狗咬伤,眼部和腿部均有伤口。儿子被咬伤不到两个小时,唐孟就带着儿子到医院治疗,并注射了狂犬免疫球蛋白和狂犬疫苗。
9月17日,距离第四次接种狂犬疫苗还有两天时,唐锦源出现发热的症状。9月18日下午,唐锦源因“呕吐、发烧1天”入院治疗。19日零时30分,出现呕吐粉红色泡沫样痰,心率下降,呼吸暂停,经过两个小时的抢救,最终不幸离世。
9月20日,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的关于唐锦源临床会诊结果报告显示,经市级多名专家进行疾病会诊,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及发病经过,诊断为狂犬病。
湖州南浔区卫计局朱局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狂犬疫苗需接种多针,前后过程约一个月,但狂犬病毒潜伏期有长有短,如果潜伏期只有几天,患者在疫苗产生效果之前发病,就会束手无策。
唐孟告诉北青报记者,儿子被狗咬伤后,随即逃进旁边一个工厂车间内。事发当晚唐孟就报了警,咬伤儿子的黄狗也被警方打死。随后,警方在工厂内找到了喂狗的盆子和狗的痕迹。但工厂袁姓负责人始终不承认狗是他的。他表示,在警方拿出养狗证据后,袁姓负责人承认曾喂过咬伤唐锦源的黄狗,但是不承认自己是狗主人,坚称那只是一只流浪狗。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常莎律师认为,在本案中,如果可以找到咬人狗的原饲主或管理人,那么该小孩家属可向其追责;如果找不到原饲养人或管理人,视现喂养人与流浪狗之间关系而定:如现喂养人已与该流浪狗建立起一种较为稳定的管理关系,则构成该流浪狗的现管理人,需承担管理义务,向被狗咬伤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喂养人只偶尔喂养过该流浪狗,未与之形成稳定的管理关系,则不承担侵权责任,应由当地负有安保义务的其他主体承担侵权责任。